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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 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08-14

各部门、分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强化党建研究对党建工作的 支撑作用,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 2024 年度江 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研究方向

1.项目类别: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2.研究方向: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党建制度改革、基层党组 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统战工 作等(参考选题见附件 1)。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和高校党建研究有关机构在岗的 从事党务、思政、人事人才和统战等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或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其中,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党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限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即 1984 年 7 月 31 日 以后出生),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 自行拟定研究项目,重点鼓励、支持围绕江西省高校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 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 报。不得将已有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承担有江西省高校党建 研究项目研究任务的,在其主持的项目通过结题鉴定(或项目在 规定时间内未结项满三年)后,方可申报下一轮项目。

3.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控 制在 4 人以内。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 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4.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单位)应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项目申请书等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 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等进行审核筛选,签署具体意见。

四、申报名额

1.重点项目:各高校限报 1 项。

2.一般项目:各本科高校限报 2 项,高职高专、独立学院限报 1 项。

3.青年项目:各本科高校限报 3 项,高职高专、独立学院限报 1 项。

省民办高校监督指导工作团各工作组牵头高校、省中小学校 党建工作指导组各小组牵头高校,可以指导团/组成员作为项目负 责人或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均为指导团/组成员),通过所在 高校分别申报 1 个项目(研究内容需与指导工作内容有关),不 占用高校申报名额。

五、申报程序

1.为确保申报质量,课题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课题申报内容进行政治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项目接受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申报高校可 使用赣鄱党建云学校党委账号进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评审材料 收集系统”(https://emss03.71dj.com/ui/login), 点击“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进入材料上传界面(学校 党委账号可一次性上传多个申报项目材料)。请各部门相关人员按有关要求于 9 月17日前,提交pdf版申报项目申请书(AB表分开)。经过校内评审后,进行系统上传。

六、有关事项

1.扭转“唯论文”单一评价倾向。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 和实用价值,凡主要成果(研究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的,或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采纳形成指导性文件、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项目,经省委教育工委认定可申请结项,对成果是否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不作硬性要求。

2.关于项目资助经费。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经费由依托单位负责,每项经费按照重点项目 1.2 万元、一般项目 0.8 万元、青年项目 0.5 万元、委托项目 1.2 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研究项目经费,确保项目经费足额到位, 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省委教育工委每年 6 月和 12 月受理项目结项申请,各高校可于该月底前登录“江西省委教育工委评审材料收集系统” ( https://emss03.71dj.com/ui/login),点击“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项申报”,在系统中填写项目结项申报基本信息(即 《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信息), 并上传 PDF盖章版的结项材料(汇总成一个 PDF)、PDF 盖章版的《江西省高 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结项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版成册:封面、目录、立项申请书、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报刊、专著等业绩材料、结项审批书(加盖高校项目主管部门印章)。

4.关于 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和结项等未尽事宜,依照《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赣教党办字〔2024〕3 号)执行。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