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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04-13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学院中专部,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申请立项课题的主持人应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有教育科研工作的经历,具有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能够筹措课题研究经费和获得必要的研究条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指导课题研究的人员。

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新课题。

二、选题要求

2015年度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突出实证研究导向,以探寻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与成长规律为目的科学研究。不支持以主观判断为价值取向的经验或工作总结。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2.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盖章后,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申报书》纸质件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为方便审核,《申报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2015年度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立项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立项申报质量。

希望各地、各校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课题立项申报。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