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厅通知,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本次课题申报活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在研的历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了解课题管理要求,避免重复研究。教育科学、教改内容及党建研究项目不属于本次受理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申报时按以上学科名称对应填写。
二、经费支持
2015年申报项目分为:(1)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经评审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由各申报学校按统一标准安排。
三、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欲申报此次人文社科项目的教师在11月11日前将课题名称、联系电话和QQ号码报高教室。
(二)申请人于11月15日前登陆http://59.53.216.140在线填报申报书、评审书,逾期不予受理。相关附件可在校园OA中下载。
附件:1. 关于申报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 关于网上申报2015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
高教研究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